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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典型案例,多名村干部被审查起诉
发布日期: 2023-07-09 15:25:28 来源: 北京日报


(相关资料图)

澎湃新闻 | 作者 庄案

7月8日下午,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对河北省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6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其中,张家口市阳原县浮图讲乡葫芦涧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贤,村委会原会计李文忠套取绿化租地补助款问题。2016年,李贤通过编造虚假发放花名表、伪造领款村民签字,侵吞占地补偿款16万元;2018年,李贤、李文忠在实施造林绿化项目过程中,编造虚假承包协议,共同套取租地补助款7.2万元。李贤、李文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分别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保定市涞水县王村镇政府原财务工作负责人杨学坤挪用土地流转款问题。2023年2月至3月,杨学坤以支出土地流转费名义挪用941万余元公款归个人使用。2023年4月,杨学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沧州市河间市兴村镇邱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郭吾同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4月,郭吾同将邱庄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他人,并将转让款50万元占为己有。郭吾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邯郸市冀南新区马头镇西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冯志军,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冯伟栋,村委会原会计李桂霞等人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20年6月,冀南新区马头镇西村在开展征地过程中,冯志军、冯伟栋和李桂霞虚报土地8.96亩,共同套取征地补偿款68万余元。冯志军、冯伟栋和李桂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分别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衡水市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高国库、二级主任科员张振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至2022年,高国库、张振松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林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别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白酒2箱,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高国库、张振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昌黎县马坨店乡邱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万华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力问题。2021年初至2022年10月,姚万华明知村民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碍于情面未进行制止,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违法占地2.89亩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姚万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北省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指出,上述通报的6起案例,有的工作不实、作风不正,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有的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有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群众补助、惠农资金和集体资金,受到党纪国法严肃惩处,教训极为深刻。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守住“底线”,勿触“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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