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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考笔试阅卷6月27日开始 7月7日公布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
发布日期: 2023-06-19 09:32:43 来源: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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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6月19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武永明)根据2023年兰州市中考日程安排,在6月23日-26日完成中考笔试答题卡扫描、数据处理以及外语听力、口语考试评卷后,今年中考笔试阅卷将于6月27日至7月1日进行,7月7日公布中考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录取将于7月13日开始。

兰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区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最低控制线、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和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最低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中考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7日公布。

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等优惠政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2A3B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5C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记者 武永明责任编辑:任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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