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卧龙区法院:现场勘验接地气 司法鉴定保权益
发布日期: 2022-04-18 09:35:55 来源: 河南商报网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魏锞
4月14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针对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组织鉴定机构和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察,为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022年3月16日,康某驾驶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在倒车时,与王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随后,南阳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康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另,康某驾驶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属于长沙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所有,车辆仅投保有交强险。因事故发生后,几方就事故损失赔偿相关事宜协商无果,王某遂将康某、长沙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诉至卧龙区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康某、长沙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车辆维修费用、施救费、停运损失费等;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在交强险2000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为查明事实,明确具体损失情况,在申请人王某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后,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干警李征随即组织双方确定评估机构,约定现场勘验时间,努力将高效便民做实做好。
勘验当日,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干警、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及双方当事人依照申请事项对现场车辆进行了勘验。李征充分征求和听取鉴定双方当事人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受损部位、赔偿数额等问题逐一核对,同时对鉴定机构勘验中提出的问题及需要补充的材料,当场答复并予以解决,确保最终的鉴定结果既能满足当事人的鉴定需求,更能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证据支撑。
随后,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进行检测、拍照,现场制作勘验笔录,经几方在场人员签字确认后,现场勘验工作顺利完成。